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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旅(600250):南京商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6-12 15:47:02 小编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1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关于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2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事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6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事项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和股东提问”议程。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和提问的股东,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填写“股东发言、提问登记表”,将有关意见填在登记表上,由工作人员汇总后,递交会议主持人。股东发言原则上按持股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五、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个股东的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15:00。

  第一项: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幕并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第二项:(1)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和第十一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4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不同地区分化加剧,地缘冲突频发,国内经济从快速复苏逐渐回归常态化,消费增速放缓,整体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南京商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旅游+商贸”主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思路,稳存量,拓增量,推动公司稳步转型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各项经营工作,实现营业收入7.8亿元,利润总额1.2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较上年略有下滑,主要系贸易业务、零售业务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不同程度波动;而公司新增旅行社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实现较快增长,有效补充了整体营收规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4万元,同比增长33.69%,主要得益于子公司破产清算确认投资收益、诉讼收款冲回坏账等非经常性损益增加。

  一是加快船舶迭代,增加船只数量,强化运力储备,缩短高峰期游客等候时间;二是积极推进东五华里北延线亮化项目,实现内秦淮河东西航线交相辉映,精彩纷呈,提升游客体验;三是优化票价体系,执行景点淡旺季票价,拉动消费内需,激活淡季市场。相较于2023年文旅市场报复性反弹,2024年度游客量有所回落,全年实现营收2.07亿元,同比下降3.19%,实现归母净利润1.02亿元,同比下降11.07%。

  2024年,子公司南商运营在百货零售行业竞争激烈、线下消费疲软的形势下,积极稳场,加快招商调铺,实现满铺率平均99.3%。以“讲好南商故事”为主题,通过达人探店和全员营销等方式,拓展品牌影响力,实现客流同比上升18%。同时,进一步升级完善物业智能化平台,调整完善经营布局,实现安全一体化管理。全年实现营收0.90亿元,同比下降40.41%。

  2024年,子公司南京南纺重点围绕“新市场、新客户、新品种和新模式”开展各项工作,引入2支新业务团队,持续开发砂石、成品油、EVA等产品,积极参加国内基建市场业务投标,在控制重大业务风险的基础上,努力稳住国内贸易和进口业务基本盘。全年实现业务收入2.98亿元,同比下降20.14%,其中出口业务规模实现同比上升35.55%。

  2024年3月,为抢抓外贸转型发展和跨境电商行业跨越式发展机遇,公司合资组建南京商旅跨境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跨境电商业务取得阶段性成果,累计开设8家店铺,其中7家亚马逊店铺中5家已投入运营,2家正在有序推进商标注册手续,另开设1家Temu店铺。后续将发挥公司现有贸易和授信资源优势,打造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跨境电商企业,助力公司传统商贸业务与新型外贸业务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2024年,公司抢抓市场机遇,积极布局以出境游为核心的旅行社业务,打造“南旅海外”高品质旅游服务品牌。在港澳游产品方面,子公司南旅海外在南京地区的市场地位居于前列,邮轮以及欧美产品取得市场良好反响,并获得同程旅行“2024年度最佳合作伙伴”称号。在数字化营销方面,积极探索新媒体商业路径,完成新媒体营销体系框架搭建。在公商务领域拓展方面,圆满承办南京市政府在希腊举办的文体旅推荐会,为后续拓展公商务市场奠定基础。全年实现营收0.73亿元,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支撑。

  子公司南京新旅投建的小而美科技文旅项目360球幕影院围绕红山动物园IP,完成《穿越红山》主题影片定制,并于2024年国庆期间焕新推出,结合红山动物园动物保护、科普教育特色,有效填补园区主题体验项目的空缺,以沉浸式视听体验获得游客和园方认可,游客转化和经营收益显著提升。全年实现营收372.32万元,同比增长61.64%。

  2024年5月,公司正式启动资产重组工作,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旅游集团持有的南京黄埔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重组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中,如顺利完成将为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发展领域、完善旅游产业战略布局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2024年,公司根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要求,攻坚克难,完成多项低效资产处置和盘活工作,重点完成深圳同泰清算及注销各项工作,实现投资收益1,658万元,彻底解决了多年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资源向主业和优质业务集中,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任期于2024年8月届满,公司及时组织开展了董监高换届工作,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公司将加速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024年,公司围绕文旅转型目标大胆探索全新传播渠道和营销手段,一是数字人“宁不凡”于国庆黄金周正式亮相,并广泛应用于公司企业文化、员工风采、项目推广的宣传创作中,展现出较强吸引力和传播力;二是母子公司联动,创立品牌宣传矩阵,目前共有16个新媒体账号在运营,本年度有6篇推文达到10万+阅读量。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 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5、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与旅游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与南京商厦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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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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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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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南京商旅将坚持“旅游+商贸”双主业发展战略,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夯实传统商贸板块根基,深耕文旅产业,发挥资本平台优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游船业务:分析研判市场变化趋势并优化票价政策,尝试夜间错峰门票;聚焦流量转化,提高二消占比;联合白鹭洲公园,启动水上灯会联合营销;与文创公司建立合作,力争打开特色文创产品市场;与新媒体运营公司开展线上票务合作,提升日间游船业务量。

  零售业务:积淀品牌文化,推动转型提升,拥抱新消费。持续推进沉浸式体验项目场景打造,包括停车楼火车摄影打卡点项目、五楼平台共享空间、广场服务体验项目等;加快创建自营品牌,注册“南商瑞·金”品牌,筹划线上商城“南小商悦选”,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持续开展社群营销与线上直播,丰富会员活动;加快业态转型招商,力争实现更多新业态项目落地。

  旅行社业务:巩固优势产品,拓展销售渠道。一是推进产品研发,拓展港澳市场,开发东南亚及海岛航线新目的地;二是加快推进新媒体渠道的运营,实现有效转化;三是强化传统线下渠道,扩充传统线下销售人员,提升携程线下门店的销售转化率。

  贸易业务:稳存量、拓增量,全面提升业务发展质效。传统进出口业务在稳住存量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新业务,改善业务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加快引进新团队,开拓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跨境电商业务加快发展,加强对经营项目垂直品类的研究,持续优化供应链,加快新品开发与上架节奏,稳步拓展欧洲等海外区域市场。

  酒店业务:加快完成酒管公司组建,完成团队搭建及筹备工作,明确团队架构和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和市场策略;加强市场调研,精准定位酒店标准,尽快完成体系搭建;推动受托管理酒店和自营酒店共同发展,增强酒店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创新科技文旅场景,激活传统景区潜力。进一步开发小而美科技文旅项目,积极协调钟山风景区、玄武湖公园等热门景区,探索入驻MR、低空等沉浸式体验项目,用科技+文旅新产品为传统景区增加新亮点,打造文旅新体验。

  稳步推进重组,赋能转型发展。规范有序推进资产重组工作,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完善业务布局,为公司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构建更具协同效应的业务体系,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人才强基蓄能,激发创新活力。一是持续践行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确保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全覆盖,不胜任退出或末等调整比例符合国资综改要求;二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手段,适应子企业转型发展及市场化运营需要;三是继续加强文旅专业人才引进,强化员工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人才占比;四是推动公司人员的横向交流和上下流动锻炼,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丰富宣传渠道,提升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宣传矩阵的传播力和创新力,加强各板块业务间互动联通,通过资源协同实现整合营销,提升南京商旅和各子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应有的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5、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本次方 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5、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与旅游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与南京商厦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3、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经营状况平稳,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了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未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有效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运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开展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重组、出售资产、一般性的投资等事项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可行性研究、决策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符合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未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0204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8.07亿元,同比增长7.90%;负债总额9.89亿元,同比增长10.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03亿元,同比增长6.29%;资产负债率为54.76%,比上年末增长1.44个百分点。

  (1)交易性金融资产4,505.07万元,同比增长125.15%,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3,822.36万元,同比增长338.07%,主要系期末胜诉增加应收执行款所致。

  (3)存货5,541.43万元,同比增长63.14%,主要系本期从境外采购商品年末报关入库而暂未完成销售所致。

  (4)合同资产159.95万元,同比下降45.74%,主要系本期质保金减少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15.95万元,同比增长50.47%,主要系销

  (1)应付票据9,962.85万元,同比增长99.26%,主要系本期使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50.53万元,同比增长33.85%,主要系长期借款中一年内需偿还金额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355.09万元,同比增长46.07%,主要系计提归属于本期但尚未支付的业务佣金增加所致。

  (4)长期借款6,305.00万元,同比增长41.05%,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其他综合收益-25,567.62万元,同比减少1,356.15万元,主要系持有的股票市值下降所致。

  (2)未分配利润18,001.92万元,同比增加4,965.93万元,主要系本期实现盈利所致。

  2024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不同地区分化加剧,地缘冲突频发,国内经济从快速复苏逐渐回归常态化,消费增速放缓,整体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传统贸易及零售板块受市场需求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营收有所下滑;而新增旅行社业务则表现亮眼,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有效弥补了传统业务的收缩,为整体营收提供了新的支撑点。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坚定聚焦“旅游+商贸”双主业战略,一方面优化存量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增量市场,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推动转型发展稳步向前。

  2024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641.24万元,同比下降9.31%。

  从产品结构上看,纺织品服装、旅游服务同比大幅增长,机电产品有所增长,化工原料、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百货零售大幅下降。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场地费及租金收入、商场联营的价外费收入、手续费、销售材料等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1)2024年度营业成本55,732.78万元,同比下降7.85%,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2)2024年度期间费用总额13,406.34万元,同比增长8.09%。其中:销售费用3,101.16万元,同比下降5.24%,主要系本期服务费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管理费用7,219.17万元,同比增长4.75%,主要系本期审计咨询及顾问费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研发费用739.99万元,同比增长3.25%,主要系子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增加所致;财务费用2,346.02万元,同比增长54.16%,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3)2024年度其他收益158.56万元,同比下降35.99%,主要系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4)2024年度投资收益2,666.41万元,同比增长94.0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破产清算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5)2024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0.43万元,同比增长241.17%,主要系

  1、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773.79万元,比上期减少723.63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2024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480.89万元,比上期减少1,015.68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3、2024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34.36万元,比上期增加8,247.07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融资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和第十一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情况如下: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640,079.41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0,019,225.04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0,168,705.32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79,592,658.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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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合并报表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条件,鉴于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9,592,658.9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0,019,225.04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57,574,145.27元,约占当期实现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的控股子公司合计归母净利润的51.01%。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加快转型发展,努力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强化子公司分红管理,研究论证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转正方案,尽早实现常态化分红,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和第十一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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