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大宣传活动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完成重大活动的影像录制及后期整理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新媒体、楼宇电视等音视频及海报等制作任务;
3.完成重大工作新闻稿件的采编并及时在主流媒体发表的同时,完成相关推广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禹洲广场A2座2单元501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