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2024年,国家文旅部联合16部门发布入境旅游促进计划,强调要大力促进入境旅游市场的繁荣。12月17日,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福州落地实施。2024年12月,省文旅厅等11个部门印发了《促进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 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若干措施》。为增强福州在国际旅游市场的知名度,进一步促进我市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升海外游客对闽都文化、历史和自然风光的认知,我局围绕福州多元化文旅资源拟制《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鼓励全市各类企业和机构共同拓展入境旅游市场。
推出一系列福州文旅国际传播系列短视频,策划一批具有“闽都韵,国际范”的精品旅游线路。持续扩大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世界航海装备大会、中国侨智发展大会等国际性活动的全球影响力。鼓励国内外知名人士及网红博主、导游等通过自媒体账号、平台、网站对福州文旅资源和产品进行正面推广和引流。
支持线上旅游平台面向主要客源市场推出“闽都文化”“清新生态”“温泉康养”“滨江滨海”等主题入境旅游精品线路和产品。鼓励旅行社联动北上广深等重要口岸城市编制“一条龙”精品入境旅游线日以上的中转旅游套餐。
加大在机场、口岸等入境国际旅客集中区域的福州文旅展览展示,鼓励支持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福州机场、高铁枢纽等交通节点,设立入境旅游咨询服务站,提供旅游咨询,为入境国际旅客提供服务手册、交通卡销售等便利服务。
支持重点文旅场所游客服务中心、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完善入境旅游接待设备设施及服务,励开设英文服务热线,提供多语种讲解设备或服务,改造标识系统、厕卫设施。
支持机场、出入境口岸、重点旅游景区增设手机卡销售点,增加随身无线通信网络租用点,丰富入境旅游通信服务套餐,提升国际通信服务畅达度。
对经省文旅厅批准在境外独立参加国际知名旅游展会的协会组织和文旅企业,年度内赴境外参展总计展位面积在30㎡以上(含30㎡)的,给予一次性展位费补助5万元(此项不与省文旅厅补助重复享受)。
对旅行社年度招揽接待境外游客和在华外国人500人次以上(含500人次),在福州住宿的,按照第一晚50元/人、第二晚70元/人、第二晚80元/人的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单家旅行社年度内吸引境外游客和在华外国人入榕奖励累计不超过60万元(此项不与组织台湾青年经福马“小三通”航线入榕奖励重复享受)。
组织境外游客包机(含包机切位)来榕旅游,且在福州住宿2晚以上的,每架次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每架次奖励5万元。给予航空旅客旅游优惠,国际旅客凭进出福州机场的航班登机牌或航空电子客票运输行程单,可于一周内享受全市指定A级旅游景区、游船项目门票5折优惠。
外语导游提供地接服务且无有责投诉,接待境外游客达到500人次的,按照年累计接待境外游客人次排名,对前10名予以一次性奖励,给予第1名10000元奖励,按名次递减500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