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已完成初审、复审、不予资助情形查询等审核程序,拟对2023年度96个“圳品”产品、2024年度98个“圳品”产品予以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资助,现予以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3〕6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市监规〔2023〕4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7号)规定,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4〕9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已完成初审、复审、不予资助情形查询等审核程序,拟对2023年度深圳心的饮食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的96个“圳品”产品(见附件1)、2024年度深圳市茂雄万家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的98个“圳品”产品(见附件2)予以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资助,现予以公示。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资助项目的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实行足额或等比例分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如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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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6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更新类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等4个项目类别)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培训机构于2025年7月31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对培训机构开展现场考察,并在20个工作日内确定参加复审的培训机构名单,提交至市公共就
深圳市商务局计划于2025年7月4日-7月18日开展2025年度中央资金(2025年1-6月企业赴境外参展资助事项)的申报工作。
2025年智能终端产业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结合申报受理实际情况,为让申报单位有更充裕的时间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研究决定延长申报受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在受理时间内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
取消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称号,并于企业失信情形发布日期或行政处罚下达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深圳市优质中小企业认定。
2025年,南山区将在产业资金扶持、人才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国高企业的扶持力度,获得国高认定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2025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9:00-6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线上平台(自营类)企业名单有深圳丰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灵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00至2025年7月3日18:00,申请人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填报、材料上传和提交等操作。
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00至2025年7月12日18:00。申报本事项需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进行操作。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并对所申报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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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资助计划公示 - 深圳本地宝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已完成初审、复审、不予资助情形查询等审核程序,拟对2023年度96个“圳品”产品、2024年度98个“圳品”产品予以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资助,现予以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3〕6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市监规〔2023〕4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7号)规定,依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4〕9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已完成初审、复审、不予资助情形查询等审核程序,拟对2023年度深圳心的饮食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的96个“圳品”产品(见附件1)、2024年度深圳市茂雄万家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的98个“圳品”产品(见附件2)予以2023年度和2024年度“圳品”品牌培育项目资助,现予以公示。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资助项目的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实行足额或等比例分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如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予受理。